惠州市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填报部门(公章):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4年4月1日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发起部门 | 参与部门 | 备注 |
1 | 开展2024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惠州市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主体 | 0.50% | 全年 | 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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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 1.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该表由发起部门填报。 2.抽查类型可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3.抽查事项请按《惠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内容填写;根据部门监管工作特点、工作实际开展的事项抽查,请同时备注说明。 |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jcgk/content/post_5241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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