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公告
2024年4月6日1时,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到市场监管局移送无合法来源冷冻鸡爪271件(5.42吨),运载车辆为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鄂SH8070)。
以上动物产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相关行政留存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73-5886626。
特此公告。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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