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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根据《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日前,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制定颁布了《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办法》,在中西部地区持续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工作,范围包括内蒙古、四川、重庆等22个中西部省、区、市,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脱贫县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县倾斜。

  据了解,此次认定的消费帮扶产品为特色优势农产品,认定标准有:在中西部地区生产加工,具有联农带农富农帮扶属性,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价格具有市场优势,每款产品商品价值量在50万元以上,能够持续或阶段性供货,可溯源并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有意向报名的生产加工企业可登录中国社会帮扶网,下载填写《消费帮扶产品认定申请表》,经当地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对帮扶属性审核盖章后,扫描发送至帮扶网;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帮扶网“消费帮扶产品申报系统”,按流程填写相关信息;促进会将组织对有关商品的审核,经公示后确定是否为消费帮扶产品。此次产品认定为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动,由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自愿参加,促进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经认定的消费帮扶产品可优先参加促进会、帮扶网组织的消费帮扶、宣传推介、品牌培育等活动;并可在帮扶网免费开店(馆)销售;符合专柜销售条件的,可推荐进入帮扶网组织的消费专柜销售;符合直播条件的,可参加促进会、帮扶网组织的直播销售活动;部分商品还可与帮扶网签署服务协议,开展合作销售。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xwzx/gnyw/content/post_5222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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