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自2023年12月25日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各个乡镇开展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农业投入品台账与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入手,查看了农药、肥料的使用情况,并要求生产主体做好投入品规范管理与安全使用,督促其及时、真实、规范地记载田间生产档案,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进行采收,完整保存生产记录两年。同时重点检查了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情况和留存记录,检查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格式是否规范。
截至目前,共检查郑庄镇郭旗示范园、郭旗村、丁旗村、黑家堡镇糜草洼村蔬菜及瓜果生产基地12家,出动执法人员36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的同时,现场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落实生产记录及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有关要求。
通过此次检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促使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农产品,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