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河段存在的“电毒炸”“绝户网”“生产性垂钓”等非法捕捞现象,徐州市县两级农业执法机构根据本地区特点与实际,制定可行性计划,严厉打击内陆流域非法捕捞行为。
“锚鱼是一种快速捕鱼的方法,工具由鱼竿、锚钩等组成,不用挂鱼饵,直接将锚钩抛到鱼多的地方,收线时锋利的锚钩会将鱼钩上来。锚鱼、网鱼的人纯粹是为了牟利。”据徐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介绍说,“锚鱼、网鱼对鱼的伤害极大。不管大鱼、小鱼,一旦被锚钩钩住,就难以逃脱,即便逃脱也会因受伤感染而死亡。而电毒炸则情节更为恶劣。 据了解,我市境内河流、湖泊、沟渠等天然水域均禁止除休闲渔业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常年禁止生产性垂钓,禁止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的装置、器具、有毒物质在禁捕范围内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粘网、围网、地笼网、“迷魂阵”等渔具、渔法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禁止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禁渔区捕捞的渔获物。
去年以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与属地政府及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间相互配合,对重点流域、重点时段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渔业水域无证捕捞和使用违规渔具渔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今年1月,会同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市公安局水域管理警察支队等部门对骆马湖及周边水域在禁渔期范围内使用大马力快艇从事非法捕捞活动进行摸底巡查,共同研究执法整治方案。查获大马力快艇两艘,成功斩断非法偷捕、运输和销售黑灰产业链条,维护了湖区渔业生态资源和退捕禁捕成果。各县(市)、区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3”等其他专项行动,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并及时加大执法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形成“不敢捕、捕不到”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23次,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车船31(艘)次,检查渔船173艘;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86次,车船192辆(艘)次,受理部、省级交办投诉举报信息17件,查办案件14起。查获涉案人员17人,涉案渔获物重量428公斤。销毁渔网2000余米,收缴“绝户网”(地笼)110余个、3500米,对违规渔具进行了现场销毁。(朱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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