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迎来一年一度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2024年3月1 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 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开创美丽扶绥,切实做好全县2024 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工作,扶绥县高度重视县域江河水域保护工作,积极谋划、认真开展禁渔期前期各项工作,重在宣传。为扩大禁渔制度知晓度,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到各乡镇鱼行、船舶停泊点等开展禁渔、渔业安全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份,悬挂禁渔、渔业安全横幅20条,树立固定禁渔通告牌11块,与全县在册渔民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保证书158份。
下一步扶绥县将持续加大禁渔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禁渔制度,在全县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凡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查获捕捞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凡查获使用电、炸、毒鱼及有害渔具等违法捕捞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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