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司法厅通报了广西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被予以公布并推广经验做法的十个典型案例由全区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选送的185个案例中择优评出,其中,梧州市农业农村局、苍梧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办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钟某某等人未经定点屠宰生猪、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案”入选广西十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该案例曾于2022年入选农业农村部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入选梧州市第一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近年来,梧州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性质恶劣的案件,坚决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简介:2021年9月25日凌晨,梧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组织80多人对苍梧县某私宰窝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现场抓获以钟某某为首的当事人18名,捣毁生猪屠宰窝点1个、分销点2个,线下销售点10个,现场缴获生猪25头、已宰待售生猪胴体14头、涉案现金10多万元,扣押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输车辆4台、屠宰工具和账本1批、假动物产品检验合格印章1枚、食品印油3盒。后经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实,从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25日,钟某某等8人私设屠宰场并形成有组织的收购、运输、屠宰、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链条,经营额高达5100多万元,违法所得260多万元。2022年5月,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判决:钟某某等8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钟某某三父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年六个月、六年及罚金259万元;其它5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23.7万元至0.96万元不等;追缴8名当事人258.5948万元至0.32万元违法所得;没收所有涉案物品。该案14个经营主体因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被苍梧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额度从800元到3.6万元不等,总罚款金额1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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