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金溪县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金溪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3年12月到2024年2月,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项举措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猪肉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屠宰企业疫病防控、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已将落实屠宰企业疫病防控、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函告企业所属主体单位金溪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建立生猪进厂检查、验收、登记制度,现场查验检疫证明,动物标识,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没有动物标识,物证不符的生猪不得进场屠宰。切实履行“瘦肉精”、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切实做好14项记录台账。
二是严格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和履行生猪屠宰检疫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向生猪屠宰场派驻了10名在编在岗官方兽医,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履行屠宰检疫职责,严把生猪宰前检疫进场关,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实施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县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监管)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县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动态备案管理,严厉打击经营运输染疫猪、贩卖病死畜禽、无检疫证明、无畜禽耳标、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倒卖、异地使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一是加大对各乡镇、重点时间段,城乡接合部、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的排查、巡查和暗访,既要防止老的私屠滥宰点死灰复燃,又要防止滋生新的私屠滥宰窝点。二是公布私屠滥宰问题举报电话,及时汇集整理举报线索,集中力量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采取主动查处和依据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举报线索、群众举报频次多,以及私屠滥宰问题频发的地区,与公安、市场监督部门汇集多方力量进行重点查处与集中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5292231。
截至目前,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打击违规上市经营行为1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个,对私屠滥宰行为立案3起。下一步,金溪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坚决整治私屠滥宰,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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