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期间,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44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46号)要求,组织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协助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院、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我市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廉江市、遂溪县、徐闻县和经开区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企业)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专项监测)抽样检测,共抽检水产品38批次,检测合格率100%。同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配合做好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2023年度湛江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以及《2023年度湛江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做好我市2023年第三季度的抽样监测计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759—3220073。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jiang.gov.cn/zwgk/zdxxgk/content/post_1850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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