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集中推荐发布工作的通知》(闽乡振函〔2023〕33号)文件要求,经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推荐,拟将1020个美丽乡村庭院之星、117个美丽乡村微景观、117个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17个美丽田园建设点和50个美丽休闲乡村旅游点列为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
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乡村振兴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62019(省乡村振兴局)。
附件:
1.美丽乡村庭院之星建议名单
2.美丽乡村微景观建议名单
3.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建议名单
4.美丽田园建议名单
5.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议名单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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