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规定,每个季度安排350万元对季度平均成绩排前八名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按照第四季度(10-12月份)的平均分排名,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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