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3〕19号)有关要求,经全国评选办初审,拟确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等7个单位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赵洪昌等22名个人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现将评选条件以及正式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邮政编码:050013
联 系 人:郭鹏
联系电话:0311-86256891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附件:1.评选条件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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