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3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