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乡村振兴局等5个单位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蓝启和等10名同志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1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办公楼1004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2182577。
附件:1.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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