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资讯动态 > 平昌县“三措施”抓好高标准农田管护

平昌县“三措施”抓好高标准农田管护

发布时间:2023-11-23 作者:佚名 来源: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平昌县严格按照“良田粮用”要求,压实管护责任、创新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资金,有效破解高标准农田管护难题。

  (1)压实管护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对已建21.95万亩高标准农田规范移交镇村管护,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实行辖区政府负责制,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纳入县对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工程保质期内发现的建设质量缺陷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并督促整改到位。

  (2)创新管护机制。通过招引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流转经营高标准农田,参与日常管护(如,四川畜牧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南天门管委会红山村由流转高标准农田1200余亩用于粮油生产)。积极探索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如,大寨镇双溪村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负责管护高标准农田300亩)。在南天门管委会长石、千秋社区试点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保险,管护面积3500亩。

  (3)落实管护资金。利用上级下达平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专项资金,在确保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前提下,对已建高标准农田的乡镇,结合项目投资比列,合理安排管护资金。同时,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纳入镇级预算和村级集体经济使用项目,采取多渠道筹措和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成、建得牢、管得好”。


原文链接:https://nyncj.cnbz.gov.cn/xwdt/xqlb/226662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