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蚕种和商品小蚕生产经营质量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22〕10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于11月14日开展2023年蚕种和商品小蚕生产经营质量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1 | 广西百大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那陈蚕种场 | 李广海、王梅艳 | 2023年11月14日 | 蚕种和商品小蚕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蚕种和商品小蚕生产、经营档案。检查蚕种经营单位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蚕种保藏和催青设施设备。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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