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及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复核结果的通知》,经市级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公开公示,兰山区半程镇小湖村、沂南县辛集镇辛集村、沂南县苏村镇北于村、沂水县沂城街道石良村、蒙阴县常路镇常路村5个村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对照创建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上报。
为加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和效果,农业农村部对第一、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开展复核,按照复核标准,撤销了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19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注销了2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6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大高庄村、郯城县李庄镇蔡村、郯城县花园乡李村、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临沭县店头镇东措庄村等5个村保留第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沂水县道托镇1个镇保留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称号,兰山区半程镇艾崮村、罗庄区黄山镇蔡村、沂南县大庄镇官庄村、蒙阴县垛庄镇蒙河村等4个村保留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目前,临沂市共有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1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农业农村部要求,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要不断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各示范乡镇要将乡村治理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不断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良好农村社会秩序,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各示范村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探索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要深入总结示范村镇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宣传报道、推介交流等多种方式,发挥好示范村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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