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利益,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工作部署要求,5月起,我盟组织各旗县市全面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11月1日至2日,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突泉县突泉镇、水泉镇、永安镇,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议、实地进村入户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行动落实情况,深入剖析集体经济管理不规范问题成因,针对相关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现我盟各旗县市已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全面实施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按照“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的工作思路,精准识别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漏洞并建立问题台账,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对照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完成集中整治,逐步健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流失,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为维护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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