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经典报道 >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0.18)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0.18)

发布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主体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

  代表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结果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通农(动监)罚〔2023〕5号

  江苏倍宠宠物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江苏倍宠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91320600MA1X9UJP59

  汤雯雯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5022元;罚款2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决定书到江苏银行南通分行(执法机关代码:1300)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gggs/content/e9116f20-cbe8-4b50-b75e-5887fa3c6a9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