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中央财政渔业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要求,为增殖、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10月12 日至 13日,在省苗种执法队、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组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淡水鲢鳙鱼增殖放流任务。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规格为12㎝鲢鱼鳙鱼苗种90万尾,放流严格遵循《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放流有关要求,放流鲢鳙鱼苗适合小凌河流域锦州段水域生态环境,对改善和优化大、小凌河流域锦州段水生生物资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鲢鱼、鳙鱼都是典型的滤食性鱼类,它们以水体中的浮游生物为饵料,对净化水质,保护饮用水安全能起到很好的作用。通过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将实施增殖放流作为推动渔业资源恢复、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以渔净水、以渔养水、以渔治水”生态功能,实现了水生生物资源种群的修复和水生态环境改善,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多重效益,构筑了水清鱼跃、岸绿景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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