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0月13日印发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寒地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