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打击两市交界水域涉渔违法高发多发行为,构筑区域协同、执行有力、高效顺畅的长江禁捕执法监管格局,织密织牢长江生态保护网,实现无死角全覆盖监管。9月15日,由扬州市禁捕退捕工作专办牵头,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江都区、广陵区渔政执法大队与镇江扬中市渔政执法大队开展了长江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汪爱智全程参与督战联合执法行动。
上午8时,中国渔政32622,中国渔政32623,中国渔政32626三艘渔政执法船分别从扬州市、江都区、广陵区渔政执法基地出发,对长江干流及保护区水域进行地毯式巡查,严厉打击水上非法捕捞、岸边违规垂钓等涉渔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扬中市渔政执法船与扬州三艘执法船在长江干流江都段与扬中段交界水域会合,完成水上巡查,联合执法行动未发现非法捕捞垂钓行为。
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人员集中上岸,在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座谈,总结此次联合执法成果。各地执法大队负责人充分分析交流当前禁渔形势,对扬州镇江交界水域形成齐抓共管的禁捕执法监管格局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执法船艇4艘,执法车辆4辆,有力推进交界水域跨辖区联合执法有效运行,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氛围,为落细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扬中市、江都区、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渔政大队负责人,江都区大桥镇政府分管领导参加行动。(渔政监督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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