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广大村民居住权益。因受相关法律和龙岩市城市规划的制约,新罗区已20多年无法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为了满足农户的建房需求,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新罗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政策,率先在适中镇、岩山镇、白沙镇、万安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工作。此次发放首批《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标志着新罗区依法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政策的正式落地。
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宅基地审批行为,促进集约合理利用土地,对依法维护村民合法居住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新罗区将不断完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制度,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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