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22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同意沂水县承担3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分别是: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偿退出、集体收益分配权继承。
今年年初,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试点的通知》,部署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沂水县作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省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和有偿退出试点县,着力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运转机制,创新“股权质押+”三种增信模式,明确了“继承、集体赎回、内部转让、公开交易”4种退出模式,有效破解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动性弱、权能拓展困难等难题,截至8月21日,累计办理股权质押贷款1332笔7.77亿元,办理农村集体资产有偿退出270笔、继承业务8687笔。
沂水县将以此次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实施进度,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学习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确保改革试点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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