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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护“三农”】公生明,廉生威

发布时间:2023-08-13 作者:佚名 来源:南阳农业农村局

  

  【原文】

  公生明,廉生威。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出处】

  (明)年富《官箴》刻石

  【原典】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解读】

  据考证,《官箴》之言最早出自明初学者曹端之口,后山东巡抚年富对其词句稍作改动,增加了“公生明,廉生威”,并用恭楷书写,作为自己的为官座右铭。

  年富(1395—1464年),历事明成祖、明仁宗、明宣宗、景泰帝和明宪宗五朝,先后在地方和中央部门任职。他无论到哪里,都能清廉刚正,始终不渝,从而成为一代名臣。弘治十四年(1501年),泰安知州顾景祥将《官箴》刻碑立于泰安府衙,以儆官员。清乾隆年间,泰安知府颜希深将其作为颜氏家训传诸后代。后颜氏祖孙三代严格遵守《官箴》,连出四个督抚。他们每履新职都携碑上任,以警戒自己。

  这三十六字《官箴》,可谓字字警策,句句药石。它诠释为官之本最重要的莫过于两点:一是公;二是廉。其意为:下属敬畏我,不在于我是否严厉而在于我是否廉洁;百姓信服我,不在于我是否有才干而在于我办事是否公正。公正则百姓不敢轻慢,廉洁则下属不敢欺蒙。处事公正才能明辨是非,做人廉洁才能树立权威。

  公权本姓公,用权当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公生明,廉生威”,不仅是对政法干部提出的要求,更是对全党同志的殷殷嘱托。公正廉洁是为政者应具备的基本品德,这两点说起来简单,真正做到却并不容易。要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常抓不懈。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wdt/bdxx/5889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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