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21〕53号)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能力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需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
本项目采购需求:为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数字化管理应用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议书、初步设计)编制服务,项目投资估算134.8万元,编制预算3万元。
二、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立项材料批复完成。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3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询价。
四、质量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等材料,开展现场调研、需求确认等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议书、初步设计)的编制,并协助采购单位完成材料送审、论证、报批等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编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的资质和能力。
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议书、初步设计)编制服务中须遵循“预见性、客观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合规性”等基本要求,充分理解和维护采购单位的项目需求,杜绝倾向于项目的供应商或者存在立项材料编制之外的关联关系;构建严格的内控制度,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构建严格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3、供应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完成材料编制,材料经采购人确认后,协助采购单位报至市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审核,并报至市行政审批局立项审批。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含类似项目,提供近至少1例已通过审批类似项目合同。
六、报价材料
(一)相关资料
1、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佐证资料:包括公司简介、近三年工作业绩(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等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及其他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
以上所述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将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报价函应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七、评标办法
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标小组,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报价文件,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请有意投标单位于2023年8月11日15:00前将盖章密封好的报价材料一份寄或送至南通市农业农村局308室(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46号江景苑G座北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没有中标的,不再通知和退回标书。具体开标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开标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卢先生,13814719833,监督电话:59002196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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