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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7 作者:佚名 来源: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川农函〔2023〕379号)要求,经各级广泛征求意见,择优推荐,省级初审,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先进表彰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苍溪县元坝镇人民政府

  3.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

  4.广元杨家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5.苍溪县兴达绿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先进个人

  1.符海波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科科长

  

  2.李 斌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3.周万国 苍溪县陵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4.刘 鸿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5.赵 峰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6.汪志聪 四川天冠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

  7.王甫修 广元壮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8.史仲俸 青川县建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8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753号市农业农村局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39-3322603

  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0839-3268413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3080315450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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