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进一步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按照《2023年中央财政渔业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辽农渔〔2023〕1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7月20日,锦州市2023年度褐牙鲆增殖放流工作在凌海市大有乡五支路海域进行。
市农业农村局、市渔政执法队在育苗、验收、运输、投放等多个环节严格把关,验收组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放流苗种进行验收,放流工作采用了码头鱼苗直接放流入海方式放流,克服了气象对海上放流的影响,提高了放流质量和效率。在省农业农村厅、省水产苗种执法队、市财政局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共放流规格5cm以上褐牙鲆鱼苗125万尾以上,圆满完成了本年度褐牙鲆放流任务。
褐牙鲆放流属于小品种放流,对修复本市辖域内渔业生物多样性、增加渔业产量,提高渔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几年的放流工作,提高了自然海域中褐牙鲆种群数量,褐牙鲆在渔民捕捞渔获物中占比明显增加,增加了渔民收入,放流效果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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