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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促进流域治理守护一方碧水 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发布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来源: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6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光辉渔港举行“促进流域治理守护一方碧水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相关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普法宣传,与会领导、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志愿者乘船出海进行增殖放流。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为盖州市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6月,某渔民在明知处于禁渔期和营口海域位于禁渔区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捕捞,影响了海域渔业生物的正常生长繁殖和生殖群体的补充和修生养息,对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盖州市检察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鲅鱼圈区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次案件,有效打击了沿海非法捕捞行为,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海洋生态保护意识,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承担了根据案值放流适合本海域特征的水产幼苗、恢复生态的费用,修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主办方用收取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36.875万尾褐牙鲆投放入渤海海域,恢复因非法捕捞损害的海洋资源,守护海洋生态平衡。明年春季,还将购买4000余万尾中国对虾进行增殖放流。

  营口市政协副主席、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代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娟,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世君参与活动。2名全国人大代表、9名辽宁省人大代表、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盖州市政府、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盖州市农业农村局、营口海警局盖州工作站、盖州市团山街道办事处、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盖州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渔民代表参与增殖放流。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1/20230727/6acfa044-e0cc-41d0-b906-c12621a29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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