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文件和全区苜蓿种植现场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部门衔接沟通,强化统筹组织力度,全力推进苜蓿种植项目实施。
一是开展土地调查,落实种植地块。市区两级农牧部门会同林草部门落实苜蓿种植申报主体2家(内蒙古达蒙菲工贸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淼森农牧业有限公司),落实地块2个,于2022年11月底将调查结果和任务上图情况上报自治区。二是开展申报审批,完成项目备案。按照《2023年苜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主体提出申请后,旗县围绕项目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证明、勘验面积“四至”证明、与区内养殖场签订的苜蓿购销意向合同、种植承诺书等核心要素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验并报盟市审批,盟市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复。截至5月底,全面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并向报自治区备案。三是加强项目监管,提高项目质量。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指导督促项目种植主体按时实施项目,指导项目单位加强技术、资金、人员管理,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苜蓿种植1032亩。
下一步我市要树立大食物观,坚持为养而种,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种植大户种植适宜我市的高产、抗寒、抗旱、耐盐碱苜蓿品种,大力推广苜蓿节水种植,通过苜蓿种植提升耕地地力、增加效益,实现生态和生产共赢,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