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根据2023年度学法用法计划,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开展“党建引领动监规范执法赋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学法活动,执法监督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活动以案释法,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案由的设立、具备补检条件的和不具备补检条件的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讲解,同时就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通过本次学法活动,为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提供借鉴,达到以学促进的良好效果,动监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维护兽医工作正常秩序,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保证,是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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