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兴安盟支持农牧科学研究所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服务地方能力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内容,持续强化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能力提升的要求,兴安盟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向自治区农牧厅申请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元素分析进行扩项认证。
6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派评审组对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为期2天的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和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认证(简称“双认证”)扩项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组由内蒙古农牧科学院姚一萍(CATL认证)及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王松杰(CMA认证)担任组长,由内蒙古农牧科学院张欣昕、通辽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刘楠2名专家任评审员,由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田志任监督员。评审组依据《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考核办法》等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进行审查,通过盲样考核、人员比对实验、见证实验、授权签字人考核等方式,对中心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管理能力和检测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审,并对本次申请扩项的新增检验能力进行了重点检查。经过严格细致地现场评审,本次扩项涉及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及元素分析3个类别中的158个参数(包括兽药残留29种、农药残留114种、元素分析15种)顺利通过了“双认证”。
通过本次扩项“双认证”后,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拓展提升了农、兽药残留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为更好地服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提供技术基础,元素分析将为种质分析和新品种培育等科研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将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强化对行业监管的支撑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益属性,对科研业务和社会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技术依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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