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下达锦州市本级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56万元,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垦管理处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分配给锦州市小东种畜场56万元。经小东种畜场申请,计划将该笔资金补充到2023年肉羊养殖繁育基地扩建项目中,补充后项目计划总投资3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6万元,自筹资金40万元。
第二批资金建设内容:购置上料车1台套、轻型货车1辆、油用翻斗三轮车1辆、电动翻斗三轮车2辆、输送带5米、颗粒机1台套;新增饲料库房建设面积125㎡、新增生产用房建设面积36㎡、新增附属道路工程建设面积300㎡。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6至6月1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16-3862188。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附件:1.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垦管理处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2023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问题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市财政局第二批指标文.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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