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3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要求,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禁渔。为共同推进共管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各类涉渔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两地农牧部门于5月28-30日,共同在绰尔河流域开展“禁渔期”交叉互检活动,来自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渔业渔政管理部门、渔业执法部门及扎赉特旗、扎兰屯市两地相关人员合计20余人参加。
此次交叉互检先后深入扎兰屯市磨菇气镇、浩饶山镇辖区内渔业水域和扎赉特旗文得根水库、杏花山渡口,以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悬挂宣传标语2处、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宣传单500余张、发放《渔业法律法规汇编》10余册,未发现“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
通过深入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群众对“禁渔期”制度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营造了禁渔工作良好社会氛围,从思想上遏制禁渔期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交叉互检和经验交流中,两地从业人员的渔业行业管理能力和渔政执法水平均得到提升。
下一步,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跨区域渔业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并逐步探索在技术等方面更深层次的合作,共同开创两地渔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新局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