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监管机构。每个乡镇(街道)落实1名分管领导主抓,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国土资源所和公共服务中心等单位具体配合,每个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单独办事窗口。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的农村宅基地村级协管员,做到一村一名。
(2)加强宣传培训。印发《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手册》《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等宣传手册5000余册,挂横幅宣传标语300余幅,利用小视频等方式宣传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3.5万余次,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专题培训班5次,培训镇村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明白人1500人次,统一印制《农村宅基地批准书》1万册。
(3)加大违建整治。近两年开展农村村民建房动态巡查200余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及时整改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占用基本农田、占用林地、威胁天然气管道安全、水源保护区建房等违建150余处,其中强制拆除5处,拆除面积38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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