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系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5月9日至10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河池市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本次抽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产地水产品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程序与方法的相关要求,由市渔政执法大队及大化县农业执法大队共同进行,抽取样品品种包含鲤鱼、赤眼鳟、斑点叉尾鮰、鲈鱼等常规品种。整个抽检过程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程序实行现场打捞、现场取样,并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制样、封存。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材料。
此次抽样对象涵盖辖区内不同的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个体养殖户、养殖公司,抽样方式为随机抽查,重点检测样品是否存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品。在抽检期间,农业执法人员还检查了各生产主体的相关台账,并巡查其养殖环境,了解水质的溶解氧是否达标等情况。
通过抽检工作,有效促进了辖区水产养殖场(户)规范合规使用兽药,杜绝违规违禁投入品的使用,给广大消费者提供合格水产品起到了促进作用。
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定期对种(养)殖户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现场进行业务指导,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检测关,保障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取样、称重
执法人员现场取样
执法人员向养殖户发放水产养殖用药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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