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伏季休渔和“五一”节日期间渔船渔港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4月29日至5月1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渔港监督局连云港分局、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成联合督查组在“五一”节日期间对全市伏休渔船、渔港展开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渔港巡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以及实地随机检查渔船等多种方式,重点督查沿海各县区渔港、码头、临时停泊点等重点区域渔船管控措施、伏季休渔期间渔港“四防”(防火、防盗、防风、防汛)情况以及伏休渔船返港停泊情况等。此次督查为期三天,出动执法车辆9车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渔船、渔港、临时停泊点10个次。
针对下一步全市渔业安全管控重点,督查组要求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进一步强化伏休和节假期间渔船渔港安全管理,确保执法监管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制度到位、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同时,严格落实渔港值班值勤责任制度,明确值班领导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应急值守,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及时掌握渔港渔船安全动态,确保渔船应休尽休,渔区管理安全稳定有序。
据悉,为切实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提高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全市港清海晏,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五一”和伏季休渔期间海洋渔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3〕10号)等省市文件精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宣传、提前部署、明确要求,采用“渔船船东、船长主动自查,县区渔港监督机构集中排查,市级层面组建专项督查组明察暗访”的三级联查方式,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举措落实到位、安全意识落实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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