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开遴选宜宾市基层农技
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原则,现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宜宾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个人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意见(电子邮箱:124370860@qq.com),联系电话:0831—8225115。
附件: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宜宾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宜宾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
培训机构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集中遴选出承担宜宾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市级调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遴选名额
承担我市2023年至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1个。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具有较强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及良好的食宿条件,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四)具有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愿意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2.培训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3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与服务体系建设科。
四、申报时间
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
五、遴选程序
1.评审小组构成。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代表及市农业农村局部分科室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审。
2.评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承担宜宾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
3.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我市2023年至2024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市级调训培训机构。
附件:1—1. 宜宾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遴选评分参考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 月 日
附件1—1
宜宾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培训机构
遴选评分参考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资质条件 | 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农业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培训资质(培训、推广职能),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有良好的食宿条件;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业教师,授课老师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40分 |
2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合理、实际;观摩(实训)基地选择合理、实际;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紧扣农业前沿和热点问题,课程设置涵盖农业农村政策、农业重大技术、农业生态资源等内容;授课老师安排有行业权威专家。 | 40分 |
3 | 保障措施 | 具有培训全过程安全应急保障措施;具有充足的工作人员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 20分 |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xxgk_86/tzgg/202304/t20230417_1843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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