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加强对水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保障养殖水产质量安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2023年第一季度期间,我局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湛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湛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协助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我市霞山区、遂溪县、徐闻县、吴川市和廉江市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企业)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抽样检测,共抽检水产品64批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配合做好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做好我市2023年第二季度的抽样监测计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将我市第一季度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59—3220073。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jiang.gov.cn/zwgk/zdxxgk/content/post_1757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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