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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实地调研

发布时间:2023-05-09 作者:佚名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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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市农资办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外和市内立法实地调研。本轮立法调研工作凸显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带头谋划,工作力度大。肖亚非书记、吕成蹊市长、刘炜副书记等市领导对《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立法高度重视并特别关注,对立法时机及工作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方灿芬副主任召集市镇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并多次听取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方面的专题汇报。市农业农村局吴美良局长担任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钟镇威副局长、市农资办刘文锋主任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

  二是专家团队承接,专业性强。聘请华南农业大学立法研究工作团队负责《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团队的王权典教授、陈维君副教授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曾负责《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等起草工作。研究工作团队还特别邀请到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咨询组专家管洪彦教授来莞参与部分调研,为《管理条例》起草把脉定向。

  三是协同提前介入,参与度高。邀请将负责《管理条例》市政府层面合法性审查的市司法局、负责一审的市人大农工委、负责二审和三审的市人大法工委参与调研,提前介入。在局系统内部,涉及农资管理工作的农经科、法规科、发改科、计财科、秘书科、农资办等,悉数参与了立法调研讨论,增进了共识。

  四是内外点面结合,覆盖面广。先后于2022年12月开展书面调研,全面收集32个镇街及64个典型村(社区)的基本意见建议;2023年2月,赴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福州等三省五市比较考察学习取经;3月28日至4月20日,连续用4周时间深入代表不同类型的18个镇(街道)36个村(社区)组织了18场座谈会,邀请到各方面代表人士共400余人次参与讨论,精准地摸清了实际情况及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了起草思路,明确了方向和立法创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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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市农资办还将协助组织开展省内立法调研和市属相关部门座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前期调研任务,力争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立法中切实解决东莞问题、彰显东莞特色。

  来源:市农资办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fxxgkml/qt/gzdt/content/post_4000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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