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兽药、饲料市场管理,提高兽药、饲料在畜牧业发展中的防控提质能力,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内所有兽药、饲料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检查,全力确保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指导。广泛宣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养殖企业和养殖场户依法经营、科学养殖、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兽药,督促养殖场户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对使用禁用兽药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的不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养殖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对全县的饲料兽药经营门市部、规模养殖场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畜牧养殖企业的药房、使用程序和用药记录是否完整、合理;清理标签不规范和成分标识不清的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和饲料添加剂。对发现的违法药物进行依法处理,并追溯药物经营、生产企业。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人员、养殖企业的技术人员用药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深入养殖圈舍积极宣传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将《禁止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等法规制度和科学知识宣传资料发放给有关兽药经营单位和畜牧养殖户,引导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畜牧养殖户建立正规稳定的供销渠道,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四是加大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大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密度,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搞好“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检测。对于有问题的兽药饲料产品,会同有关部门彻查源头,加大查处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畜产品流入市场,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5车次,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兽药门店62个,饲料门店35个,排除安全隐患1起,印发宣传资料500份,立案查处饲料案件2起,兽药案件1起。
通过扎实开展兽用药物、饲料等市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兽药及饲料等经营秩序,强化和保障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推进全县畜牧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经营户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经营户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定期不定期开展兽药饲料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和违禁兽药流入市场,确保养殖户用药用料安全;督促各兽药饲料经营户完善兽药饲料购销台账,为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追踪溯源的依据。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