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及县委组织部要求,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按季度进行调度统计,并根据各乡镇上报数据及掌握的相关情况对全县11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排名通报。2023年第一季度村集体经济收入调度工作已全面完成,111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05.21万元,通过调度统计进行通报,进一步督促各乡镇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调度工作,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精准发力。根据省、市农村工作要点,县委农办制定印发了《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安排意见》(华农领办发〔2023〕8号),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明确提出了“2023年全县各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60%,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占比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要求各乡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调度工作,提高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促进全县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
积极盘活资产提高集体收益。针对扶贫资产投入经营主体经营效益低、收入不稳定致使村集体资产收益大打折扣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认真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合作社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督促包村工作组、一对一包抓责任人以及乡、村级别合作社辅导员,积极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帮扶指导,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加强先进技术应用、加强亏损问题整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对经营状况差、债务负担重的合作社,采取信贷展期、吸纳投资、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流动资金,化解经营困难,增强发展后劲;对歇业停产、无发展意愿的合作社,及时进行财务清算,锁定债权债务,及时清算注销,盘活闲置场舍,引入承接主体,转型重启生产,积极化解亏损,保证村集体资产安全,进而提高村集体分红收益。
压实主体责任推进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谋划,积极探索发展路子、优化发展措施、拓宽增收渠道,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以强带弱”的原则,围绕产业链、产业带,探索建立产业党组织,通过定期沟通交流、分析研判,推进资源集中、优势互补、抱团发展,提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水平,逐村研究确定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举措,提升村级自主发展能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典型选树总结发展经验。要求各乡镇根据各自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际,深度挖掘村集体经济在产业发展、运营模式、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做法,加强示范引领和典型选树,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较高、发展模式成熟、有特色经营方式的村进行总结提炼、交流学习、借鉴推广,为全县提供可学习、可参考、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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