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禁渔期制度,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近日,乌海市农业发展中心组织宣传人员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保护水域生态资源环境的重要意义。
乌海市农业发展中心宣传人员深入各区乡镇村、特别是沿黄河村户,在重点、醒目位置张贴禁渔期通告,广泛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告知在4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天然水域从事捕捞活动、禁止买卖和销售渔获物,确保禁渔期制度家喻户晓。截至目前,乌海市农业发展中心共计出动车辆7台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发放《禁渔期通告》和宣传单10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关于禁渔期的各项政策、法规,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禁渔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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