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3年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5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2023年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我市无疫区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三亚市2023年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3年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5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2023年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海南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严格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绩效目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项目资金及用途
2023年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5万元,专项用于购买基层动物防疫服务的补贴,结合三亚市行政村数量、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数量,安排海棠区7.6万元、吉阳区7.2万元,天涯区6.7万元、崖州区9.2万元、育才生态区4.3万元。
各区(育才生态区)根据绩效目标,围绕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检查,建立春防、秋防免疫效果评估考核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可结合自身实际,依照规定自行确定考核细则和补助标准,严格管理使用补助经费。
四、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经费使用方向,狠抓目标任务落实。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管理和阶段性考核,按期完成项目补助经费支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顺利完成。
(二)抓好经费使用监管。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压实使用和管理责任,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好绩效管理和总结。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完成后,要总结好经验和做法,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六、相关要求
(一)各区(育才生态区)要指派专人负责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放工作,按照要求每月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按时填报资金使用情况,7月中旬完成春防考核,11月中旬完成秋防考核,并于9月和11月底前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项目完成后,主动开展绩效自评,并于2023年11月中旬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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