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内依法治区办发〔2022〕17号)和《2023年度乌海市直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文件要求,市农业发展中心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为广大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10种宣传手册,并向往来群众讲解相关内容,现场受访20余人次。
此次普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民学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推进春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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