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市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
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所属各经营部、管理团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石油分公司各加油站: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机作业作业用油保障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3〕4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2025年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有力支持农牧业生产,助力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特制定《通辽市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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