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柏乡县、宁晋县、巨鹿县、清河县、临西县、南宫市和任泽区等7个县(市、区)申报的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该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3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0319—3681167。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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