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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5 作者:佚名 来源: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绵阳,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根本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贯彻落实<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制定印发了《绵阳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职工教育体系,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支部的专题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并结合农业农村具体工作开展集体讨论,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三农”工作发展的能力。

  (二)依法抓好农村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年召开31次全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印发22个相关文件和提示函。及时调整了市农村工作组内部责任分工,将职责和管理责任压实到各成员单位,细化人员岗位职责,强化值班值守、督导检查和数据信息报送,形成齐抓共管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格局。持续发力,强化防控实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知》《关于组建应对极端条件下新冠肺炎疫情农业生产服务队的通知》《绵阳市加强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八条措施》等有针对性的通知,抓实网格管理、严把输入关口、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规范就诊流程、疫苗应接尽接、搞好环境卫生、保障防控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开展精准培训,进一步强化防控实效。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措施落实。组建督导检查小组,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实行周督导、月通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形成“部署、落实、督查、反馈、改进”的工作闭环,2022年共发现问题并整改126个。加强数据摸排,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完善数据摸排信息化手段,引导基层熟练使用“四川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平台”微信小程序,坚持每日数据摸排。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站、短信微信、明白纸等方式,用农民群众的语言宣传讲解防疫知识和防控要求。通过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提质行动,引导基层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农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倡导养成健康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认真梳理 “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等政务服务清单,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推行容缺受理和线上审批,并及时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和动态调整情况。2022年,办理许可事项8403件,群众主动评价满意率为100%,实现审批承诺办理时限提速到90%以上。认真落实“五专”企业服务机制。印发了《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认定标准,每两年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动态调整,切实规范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健康运行,推进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常态化开展“面对面听取意见、实打实解决问题”的“暖企”活动,为农业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召开了4次企业“纾困解难”座谈会,共召集农业企业96家,收集问题113个,解决问题94个。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对制定、起草的政策措施、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等落实了公平竞争审查,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认真组织参与四川省、重庆市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交叉互评工作,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整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绵阳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随机抽查计划》《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资市场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工作方案》。2022年,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8项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检查从事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46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通过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诚信档案,扎实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建设。对严重失信、信用等级差的农业企业,开展警示约谈,指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严格落实信用核查制度,将信用核查纳入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补贴发放、政策支持、评优评先的前置审查程序,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加强政务公开。通过与“i绵阳”平台数据共享,及时发布涉农领域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咨询、政策解读。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机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6件、政协提案76件。对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并依法报备。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模式,印发了《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适用“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事项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种子、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长江禁捕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行政违法行为。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教育,突出政治练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专业练兵提升能力水平,加强竞技练兵提升赶超意识,开展军训练兵树立良好形象。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标准》以及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标准,大力推进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2022年,全市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97件,罚没91.26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无一例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六)聚力平安绵阳建设。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资格审查、合同指导、备案登记和履约监督,规范土地流转资质管理、程序管理、合同管理,降低流转纠纷发生风险。注重发挥县(市、区)仲裁委员会、乡镇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小组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的主体作用,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杜绝土地承包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2022年,市县乡村四级累计受理纠纷663件,调处546件、占82.4%。常态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推进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和城乡基层治理,整合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资源力量,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加强分析研判,充分运用行政管理、心理疏导、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七)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持续推进“法律进农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绵阳行”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法治观念。2022年,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41户,覆盖全市60%的行政村;新增全省农村法治教育基地2个。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服务“三农”,以乡村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强村规民约、农村社会组织章程规范建设,组织开展“法治示范村”示范创建,积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地区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禁毒防艾综合治理。加大农业农村领域安全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应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农机、渔船、农村沼气等八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集体资产和生猪屠宰等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律进农村”普法不够精准。协调、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不足,加之农村地区幅员面广,且存在区域不平衡,农村偏远地区的普法氛围不够浓厚。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一体化平台”升级后,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对升级后平台的操作还掌握不全面,需进一步加强操作能力提升和平台使用宣传。三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岗位变动频繁,新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需经系统专业培训进行提升。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学习与“三农”工作实际相结合,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研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问题。根据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重点,与“三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的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年安排和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2次,召开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开展警示教育23次。局党组书记认真研究部署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清单,细化制定了33条具体工作内容,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不断提高党建水平,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意识形态、“三品”工程、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农业生产保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全力支持和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工作。

  (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贯穿到选人用人工作的各个环节,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坚持法治建设和干部管理相结合,扎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清理等工作,强化干部作风监督。

  (五)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和考核,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司法权威。

  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支持法院审理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八)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常态化,通过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和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业特色产品推介等活动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深入农村“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送法下乡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和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粮食安全生产、建设全国种业强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实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基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四是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是推进乡村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规范村规民约、农村社会组织章程建设,开展“法治示范村”示范创建,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六是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全面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2023年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全市70%的行政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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