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推荐2021年省级水稻节能环保烘干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湛农通〔2022〕186号),经县(市、区)认真遴选、推荐及专家组评审,拟推荐雷州市宇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为2021年省级水稻节能环保烘干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月22日至26日。如对推荐主体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联系电话:0759-3220092,电子邮箱:gdzjnj@163.com)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附件:2021年省级水稻节能环保烘干中心项目拟推荐实施主体情况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2021年省级水稻节能环保烘干中心项目拟推荐实施主体简介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jiang.gov.cn/zwgk/zdxxgk/content/post_1728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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