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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3-05 作者:佚名 来源: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一年之计在于春,备种耕耘下地殷”,值此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秩序,在此,提出如下倡议:

   一、农资从业者规范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要积极参与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主动配合执法机关检查,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农资生产企业要做到“四不生产”,即:套牌不生产,无证不生产、假冒伪劣不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不生产。

   农资经营门店要做到“四不进销”,即:假冒伪劣不进销,国家禁用不进销,未经审定、登记和批准不进销,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不进销。

   二、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门店。要看其是否具备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农业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等。切勿购买流动商贩销售的农资产品,谨慎选购网络销售农资产品。

   2.选对适宜农资。要根据栽培目的、所处积温带、栽培方法、土地状况、历年当地品种表现等,选择合适的种子、化肥、农药,切忌跨区域种植。

   3.仔细核对标签。看是否标明作物种类、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4.核实信息代码。可使用手机微信等软件扫描包装袋上标注的二维码,看扫出的结果是否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相符。

   5.索要销售凭证。除了购种发票外,还应索取品种介绍和技术要点等资料。

   6.运用网络识假。可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中国农药查询、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等对农资产品真伪进行查询。

   农民朋友要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维护者。要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扩大农药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改变使用方法,禁止随意丢弃农药、兽药包装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禁止将原料药、人用药用于动物。

   希望农民朋友科学选购农资产品,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0558-7218393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0558-7662619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0558-8805108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0558-5310020

   亳州高新区管委会:0558-5732669

   监督电话: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0558-5555309、5908809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bozhou.gov.cn/News/show/577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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